郑徐吾犯之妹美,公孙楚聘之矣,公孙黑又使强委禽焉。
郑国徐吾犯的妹妹很漂亮,公孙楚已经先送去聘礼要娶她为妻了,公孙黑又派人强行送去聘礼,也要娶徐吾犯的妹妹为妻。
公孙楚就是后面要说得子南,公孙黑就是后面要说得子皙,他们都是子产的堂兄弟,都是郑穆公的孙子。
有这么大的来头,于是徐吾犯害怕了,哪个也不敢得罪,只好告诉了子产,子产此时是郑国的国卿,主持郑国的日常事务。
犯惧,告子产。
子产曰:是国无政,非子之患也。唯所欲与。
子产说话很公允,办事也很公正,这事儿不是徐吾犯的忧患,而是国家政务混乱的问题。子产给了解决方法,唯所欲与就是随心所欲,意思就是徐吾犯的妹妹想嫁给谁就嫁给谁,让她自己选择。
展开剩余80%于是徐吾犯请求公孙楚和公孙黑,让妹妹自己选择,公孙楚和公孙黑都答应了。
犯请于二子,请使女择焉。皆许之。
子皙盛饰入,布币而出。子南戎服入。左右射,超乘而出。
子皙就是公孙黑,装扮华丽地进来,摆列好钱财物品离开;子南就是公孙楚了,穿着军服进来,左右开弓,然后跳跃上车离开。
徐吾犯的妹妹看中了戎装打扮的子南,她认为丈夫要有丈夫的样子,妻子要有妻子的样子,这就是所谓的顺。子皙虽然长得很漂亮,但是子南应该是真丈夫。于是她嫁给了子南。
徐吾犯的妹妹很会选,子皙的彩礼虽然多,但是子南、子皙都是大家族,钱财哪家都不会少,就看谁更有男子气概了。
女自房观之,曰:子皙信美矣,抑子南夫也。夫夫妇妇,所谓顺也。
适子南氏。
子皙怒,既而櫜甲以见子南,欲杀之而取其妻。
子皙应该是面子上过不去了,恼羞成怒,外服里面穿着甲衣去见子南,想要杀掉子南,夺走他的妻子。
子南知之,执戈逐之。及冲,击之以戈。
想要抢子南的媳妇儿,反而被子南提前知晓,子南拿着戈追逐子皙。一直追到了大路上,用戈击打了子皙。
偷鸡不成倒蚀把米,子南应该算是正当防卫吧,子皙都要来杀他了,还非要等子皙杀了子南或者伤了子南,子南才能反击吗,死了也就没法反击了。
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,难道不应该去回击?该怎么回击?回击的力度应该有多大,应该让判罚的人亲自去体验一下才行!
子皙伤而归,告大夫曰:我好见之,不知其有异志也,故伤。
问题的关键在于子皙受伤了,子南还好好的,这就难办了,郑国的大夫们都在讨论这件事!
而子皙也说了,自己是好心好意去见他,不知道他有其他的想法,所以才受了伤。
子皙一副受害者的样子!
大夫皆谋之。
子产曰:直钧,幼贱有罪。罪在楚也。
子产是这么判罚的:各自都有理由,判年龄小、地位低的有罪。那么就是子楚有罪。
子产的判罚真是不可思议,或许让人不可思议就是判罚的真谛。有时候想想很多判罚,都让人哭笑不得,又啼笑皆非;都让人深恶痛绝,又无能为力;他们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、和稀泥,还得高高在上地说教一番。
子产还是拿出了自己的理由,国家有五条大节,子南都触犯了。
乃执子南而数之,曰:国之大节有五,女皆奸之:畏君之威,听其政,尊其贵,事其长,养其亲。五者所以为国也。
子产的五条大节是:惧怕国君的威严,听从国家的政令,尊敬身份贵重的人,侍奉长者,奉养亲属。
国君在国,子南使用了兵器,是不敬畏国君的威严;触犯了国家的法律,是不听从国家的政令;子皙是上大夫,子南是下大夫,子南不谦恭卑让,是以下犯上,不尊重贵人;年纪小却不恭敬,不侍奉长者;子皙是子南的堂兄,子南用戈击打子皙,是不奉养亲属。
今君在国,女用兵焉,不畏威也。奸国之纪,不听政也。子皙,上大夫,女,嬖大夫,而弗下之,不尊贵也。幼而不忌,不事长也。兵其从兄,不养亲也。
子产陈述完,宣读了国君的最终判决:不忍心杀你,宽恕你,让你远走他乡。尽你所能,赶紧走吧,不要再加重你的罪行!
君曰:余不女忍杀,宥女以远。勉,速行乎,无重而罪!
子南被流放,不知道子皙有没有顺利抢到子南的妻子。子产顾全大局,维护了君威、听政、尊贵、事长、养亲的统治秩序,子南被排除在了局外,总要有人当个牺牲品。
子南犯的罪,就是一不小心反抗了固有的统治秩序,一不小心挑战了阶层利益,虽然子南也是统治阶层的一员,但是他破坏了更高层的权威,一不小心让自己成了反面教材。
文字参考《春秋左传·昭公元年》
图片来自《东周列国志》,图片与内容无关,纯粹娱乐,放松心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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